妻子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2019-06-11 21:55:25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064

一、妻子要离婚财产怎么分?

离婚时,只要按照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就可以依约定来处理的。如果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这个时候就是要叫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就可以。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二、哪些财产是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在夫妻生活过程中,如果有难以处理的矛盾和纠纷,妻子提出离婚也是有可能的。分割财产和谁先提出没有联系,双方都不存在过错的,应该是平分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商议妻子拿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应该在分割的时候多给些当抚养费。

北京离婚律师推荐关于妻子要离婚财产怎么分?的法律知识。

在实践中,夫妻进行离婚财产分割应当坚持什么原则,我国婚姻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现在,北京离婚律师北京离婚律师将在下文就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问题。

一、新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及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的法律解答。根据上文可知,在处理离婚夫妻财产分割时,我们应当坚持的原则有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和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以及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和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原则。另外,在分割夫妻财产过程中,我们除了要坚持这些原则外,还需要明白一些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其他知识。如果您对此并非十分清楚,您可以联系我们北京离婚律师,我们将尽快为您答疑解惑。

如果你有关于妻子要离婚财产怎么分?的法律问题,可以像我们的北京离婚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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