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常见的4个“大坑”,一不小心就会掉进去!!
很多夫妻在起草离婚协议时,对对方机关算尽,却不知道隐藏在离婚协议中的常见大坑,往往在签完协议之后,自以为掌握了对方的命门,为自己争取到了大的利益,但实际上可能已经踩雷了,还不自知。
离婚协议中有哪些常见的误区呢?一起来看看 准备协议离婚的建议收藏!
误区1:协议模板网上找,能尽快离婚就行?
网上大多数的协议模板,个性化程度都很低,经常出现协议中必要模块缺失、条款内容无实际意义的情况,更严重点,还可能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效力待定或无效。
建议:大家在订立协议的过程中,要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约定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和债权债务中的具体内容,争取不差所有重点,不留一句废话。
误区2:签完离婚协议就一劳永逸了?
在协议离婚之后,子女、财产、债务等情况都可能会因客观实际而改变,甚至一方在签订协议时虽然同意了当下的分割方案,但在一段时间之后很有可能会反悔并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建议:好委托婚姻律师尽可能全面细致地起草离婚协议,同时留存好相关证据,以免未来发生纠纷时面临劣势局面。
误区3:离婚协议可以随意修改?
双方办理完相关离婚手续登记离婚后,离婚协议正式生效。协议一旦生效便不能随意修改,除非双方达成合意,或出现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且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才可以撤销协议,重新分割财产。
建议:订立离婚协议条款时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千万不要因一时冲动而随意行事。
误区4:双方签字后离婚协议就立即生效了?
离婚协议需经双方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并非双方签个字那么简单。
建议:双方必须在工作人员面前签字,事先签字的离婚协议不会被工作人员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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