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的房产归我有效吗?

2019-08-22 14:57:42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114

  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的,只要该约定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之上,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况,双方各自也是签字或者按手印了的,而之后离婚协议书也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备案登记,那么该约定就是认为有效。

  离婚协议写的房产归我有效吗

  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法院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法院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一、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各位,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离婚协议书就是必须要有的,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即当事人双方各自持有一份,还有一份需要到婚姻登记处进行备案登记。而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之后,此时多只能算成立,之后登记备案之后,该离婚协议书才能生效。当然,如果夫妻之间情况不复杂,需要协商约定的事项不多,那么也可以直接到婚姻登记处填写简版的离婚协议书,之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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