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隐瞒精神疾病怎么办?离婚纠纷律师
女方在结婚时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男方发现了可以怎么办?那么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这一块的法律知识。如果在现实中你遇到这种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首先我们要看法律的规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就有明确的规定。民法典规定了这种重大疾病如实告知的义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如实告知,是的,另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就是说一方他患有重大疾病,像这种严重的这个精神病的就是重大疾病。他隐瞒了这个精神病,和对方办理了这个结婚登记手续。可能刚开没发现,可能生活了一段时间发现了对方他患有这个精神病。另一方他就接受不了了,他就想要离婚。
其实民法典它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直接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婚姻。当然法律上也规定了这个时效,就是在男方发现女方患有精神病的,时候,应当在一年之内向这个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当然有时效,你超过时效了,那诉讼时效已过,法律可能不保护你了,对吧?所以说,第二点,就是看时效的问题,就是自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点,就是说男方不仅仅有权撤销婚姻,向法院起诉,另外,他还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因为确实是女方隐瞒了这个重大疾病,导致这个男方产生相应的损失。男方是可以在起诉撤销婚姻的时候,要求女方赔偿相应的损失也是可以的。所以说,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但是,在现实操作中应当如作?
在现实操作的时候,男方肯定是要举证证明是吧。女方在结婚登记之前是向你隐瞒了这个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并且女方患的这个病于重大疾病,对吧,也不是说一般的小病,一般的小病当然没有这个撤销请求权,像这种严重的精神病是有这个撤销请求权的,是没问题的对吧?如果说女方只是简单的患有抑郁症,很轻微的抑郁症不严重,那这种肯定不属于重大疾病,重大疾病都是很严重的,这种精神病、传染病等等,这属于重大疾病。像这种情况,男方还需要搜集证据能够证实,就是说女方向他隐瞒了这一点。
在登记之前如何来证实?就是说男方你发现女方患有这个精神病的时候,你要保留一定的证据证实你是刚刚发现你。比如说你在质问女方的时候,或者是和女方的家属谈论这个事情的时候是吧,能录音的尽量保留电话录音。录音证据可以证实你刚刚发现。录音证据的这个时间点就作为你起诉的这个,一个判断你是否有没有超期期的这个时间点。另外,录音证据也可以证实你刚刚发现,对吧?
然后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女方,请求法院给你撤销掉你和他之间的婚姻。法院经过落实,你是在法律保护的期限内,并且你的证据足以证实是吧,女方确实隐瞒了这个精神病院。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你才发现的。法院就会支持你,撤销掉这个婚姻。
因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说撤销掉是没有问题的,法律是支持的。当然在现实中,法官有可能会组织调解,给你做做工作是吧,尽量不要离婚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具体情况那具体分析,得看具体案件的情况,对吧?所以说,如果说你要坚持离婚的情况下,就是说,撤销掉这个婚姻还是没问题的。只要有法律依据,真正判决的时候,法官就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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