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彩礼返还标准是什么,没办结婚登记可以退彩礼吗?

2023-07-04 18:12:27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256


     在实践中,在我国的一些地区,特别是在许多农村地区,男女通常在婚姻签署前向女性支付一定的彩礼,一般在支付彩礼后不会后悔。那么,如果双方都不打算结婚或协议离婚的,男方能要求退还彩礼吗?

  北京离婚律师分析:

   支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男方婚前给女方彩礼的方式是一般赠与,本质上是以未来缔约婚姻为目的,附带条件的财产赠与。由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不会在法律上结婚,赠与的基本关系也不存在,受赠人有义务返还赠与。因此,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支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返还。

  现实中,有一种情况是双方举行婚礼,共同生活,但没有婚姻登记。由于现行民法典规定,没有婚姻登记意味着双方之间没有法律承认和保护的夫妻关系。当婚姻关系恶化,不能再共同生活下去了,双方都同意结束同居关系时,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也应依法返还。但是,双方共同生活中花费的彩礼礼金不能返还。因此,北京离婚律师提醒大家,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应该想清楚,只有依据法律规定,去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才能形成法律上合法的和保护的夫妻关系。办理了结婚登记后,女方获得的彩礼利益可以得到法律的肯定,否则男方可以依法返还彩礼。

 第二、男方支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不同居的,男方方在离婚前提下要求返还彩礼的,女方应当返还。

  确定“没有共同生活”是关键问题。这种共同生活应该是夫妻共同生活的正常生活。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意味着双方只有夫妻名称,没有夫妻关系。只要办理了结婚登记,领结婚证就是合法的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返还,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

 第三,支付彩礼后,双方结婚登记后离婚。如果彩礼给付款人造成生活困难,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返还。

北京离婚律师,彩礼

  北京专业的婚姻律师分析,此处的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获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这种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男方在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已经低于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离婚时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

  根据上述内容,可以看出,退还彩礼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如果符合退还彩礼的条件而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遇到此类纠纷时,不要担心,及时咨询专业的北京离婚律师,帮助您解决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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