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解析:父亲去世后,女儿和继母如何分割遗产?
金钱的力量是巨大的,有时甚至也是邪恶的,它可以让人变得贪婪,也会使人丧失理智。随着新冠疫情的爆发,有一部分人没能挨过这次病毒,不幸离世了。
当家庭成员去世以后,必然会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在利益面前,也会出现一场激烈的遗产争夺之战。
案情简介:
夏先生,12月23日刚刚度过了他的52岁生日。不幸的是,在生日的第二天,夏先生就感觉到了严重的身体不适。嗓子发干,两眼发昏,就连身体的温度也开始悄然上升。这一天,夏先生正式确诊了新冠,检测抗原呈阳性,悲剧也从这一天开始上演。一周后,他年仅18岁的女儿,来寻求离婚律师帮助。
夏先生平常的身体很好,本来以为这次阳了也不过就是一场小感冒。万万没想到,4天前退烧后却出现了严重地胸闷、气促、乏力,结合相关检查被医生诊断为急性心肌炎、心源性休克,病情危重直接被医院上了ECMO,可终还是因为抢救无效与世长辞。
本来就是重组家庭,林林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就与父亲离婚,并带走了年幼的妹妹,之后父亲夏先生就迎娶了,并生了现在尚在襁褓中的弟弟。平日里,林林和相处得还算融洽,互相一直相敬如宾。直到父亲去世,突然发难,准备瓜分夏先生大部分生前财产。
夏先生寿命有点短,但财运却非常亨通。生前就是当地一家实业公司的老总,存款更是直接上亿。
企业运营一直都是家族式管理,妹妹自从跟妈妈走了以后就没接触过公司,林林虽然想管但奈何一直有心无力,毕竟她才大一,还有学业需要完成。
就不一样了,本身会计出身的她,自从嫁给夏先生,一开始在公司只是一个小小的出纳,但渐渐地业务娴熟,已然可以独掌公司财务部。
财务,说是公司的心脏一点都不为过,阴谋论一点,即便私自转移公司财产,以林林的本事也发现不了什么端倪。
如果公司之后被把控大权,那很大概率弟弟才是它未来的接班人,公司还能有林林什么事呢?
律师分析:
没立遗嘱,父母患病突然去世,财产到底应该怎么分?这是林林关心的问题。由于夏先生生前商业帝国资产庞大,所以涉及遗产继承方面就会有点复杂,离婚律师来给大家慢慢分析:
1 法定继承人和法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人可以分为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因此,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可以以这一继承顺序进行具体分配参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当没有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由此来看,夏先生突然离世后,、生育的弟弟、林林、林林的妹妹、还有夏先生尚在人世的父母都有继承权,法律规定一般是平均分配遗产。
2 生前没立遗嘱,突然离世遗产应该怎么分?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关于继承,《民法典》规定了两种继承方式,分别是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为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一般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对公民个人遗产的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林林的父亲夏先生属于突然离世,生前并没有遗嘱,所以由顺位继承人均分财产的可能性更大。除非可以出示夏先生生前订立的有效遗嘱,否则她不可能独吞整个公司。
清查后发现,夏先生名下现存上海市中心房产两套,崇明岛别墅一套,豪车5辆,银行存款1.3亿,另外还有公司66%的股份。
如果财产均分,公司股份平分6个人,每人占股11%。林林若是可以得到爷爷奶奶和妹妹的支持,占股就会超过,成为公司占股大的股东。
鉴于林林还需要完成学业,可以考虑聘请职业经理人帮助她打理公司现有业务。
总结:
夏先生辛苦打拼一辈子,攒下的积蓄本来是为了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反而却成为了家庭矛盾的。所以说,提前做好财富传承规划,用合法有效的手段保护财富,才是财富传承的“正确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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