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协议怎么写?
为了改变孩子的监护权,双方同意自己写协议,好吗?
北京离婚律师回答:
发言人说:"只要有共识,便可签署有关更换监护权的协议,而无须到民政事务局备案。"然而,为了改变户籍登记制度,有必要对"关于改变儿童监护权的协定"进行公证。在男女之间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改变监护权的快办法无疑是改变当事方的协议,而不是法院起诉所遵循的法律程序。由于户籍管理部门在办理户口转移时对所提交材料的审核非常严格,不批准单独的"子女监护变更协议",因此有必要申请"儿童监护权变更协议"的公证。
办理子女抚养权变更公证,只有父母双方协商达成"子女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只要双方持"儿童监护权变更协议"公证到户籍管理机关办理户口转让,一方提出变更子女监护权,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对子女的监护权。"-
律师分析:
双方协议变更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改变子女的监护权。因为在确定离异子女监护权的归属时,应遵循"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或家庭环境等因素。如果有监护权的一方因种种原因不能照顾好自己的子女,不能为子女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改变对子女的监护权。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父母同意改变抚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则应允许他们。"可以看出,无论是同意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只要离婚双方已达成改变抚养子女关系的协议,并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应允许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就不必向法院提出改变抚养子女关系的请求。离婚后,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育儿协议,属于约定离婚的,应当向离婚登记机关提出;属于离婚诉讼的,应当向原讼法庭提出。
妇女没有子女监护权,也没有义务询问子女的情况,但除非你在离婚时同意不要求妇女支付赡养费,否则必须支付抚养费。
在这种情况下,好谈判,毕竟这件事是另一方的合理损失,而另一方解释说,不支付赡养费是一种非法行为,不论是否有协议或判决,同意在执行程序是她的损失时支付赡养费,甚至可能犯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你现在想要赡养费的方式取决于你是如何离婚的。如果这是由离婚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赡养费是双方同意的,但如果该妇女现在不支付赡养费,她需要起诉该妇女要求赡养费,并在收到法院的有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诉讼中的离婚已经得到法院的有效裁决,而法院也已经决定了赡养费,那么你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