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地进行遗产分割分配?北京转移遗产继承律师
在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继承人之间存在分歧,终进入法院,影响家庭关系的和谐。因此,如何合理地分割遗产在实践中尤为重要。
案情简介
王某和被继承人张某于1994年结婚,两人都是二婚,张家三姐弟为张某和前妻所生。王某和前夫有一个女儿李某。离婚后,李某与王某、张某一起生活了20多年。不久前,张某因病去世。张家三姐弟与王某、李某因张某名下的存款和房屋继承发生纠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家三姐弟将王某、李某告知法院继承自己的遗产份额。如何划分遗产?
在这种情况下,张家三兄弟姐妹是张下的婚生子女,属于张某的法定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张某生前未订立遗嘱的,有权依法继承遗产。王某是张某的第二任妻子,是张某的配偶。因此,他属于张某的法定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张某生前未订立遗嘱的情况下,依法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虽然李某是张某的继子,但他从小就和张某住在一起,与张某形成了抚养关系。因此,李某也可以作为张某的法定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法官说法
《民法典》百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嘱按下列顺序继承:
(1)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顺序继承人未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百一百二十七条首先明确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是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是继承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三,继承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明确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一是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是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顺序继承人未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不仅有利于遗产份额的合理分配,而且有利于解决家庭矛盾,维护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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