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分配方法有哪些规定?深圳离婚法律咨询
离婚时分配抚养权有两种方式,确定抚养权属于一方或双方轮流抚养。
离婚诉讼的特殊性在于双方可以随意约定监护权,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是有效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离婚,也可以协商处理离婚诉讼。
因为监护权涉及到孩子的成长,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生活、学习教育、医疗等方面,在实践中会有很多处理方法。如果确定监护权属于一方,可以进行以下处理:1。监护权属于男方或女方,对方应支付相应的监护费或不支付监护费;2.监护权属于男方或女方,但要考虑孩子,孩子应该先和对方住在一起,或者双方仍然住在一起,一起照顾孩子,直到孩子成年。
结合离婚律师团队的实践经验,大多数夫妇在离婚时会选择种处理方法,这种选择是好是坏。优点是他们可以为自己赢得一定的监护权,孩子不会轻易被带走,即使被法律带走也可以保护监护权人。但缺点是,另一方和孩子之间的联系可能完全分开。例如,在现实中,男人通常在离婚开始两三年后经常看到孩子,但两三年后逐渐分开“忘却”除了抚养费,孩子们可能再也找不到自己的父亲了。
如果确定孩子由双方轮流抚养,好约定自己的抚养期,如一年、半年、一个月等。如果只是同意双方轮流抚养孩子,很容易出现一方根本不把孩子交给另一方的情况。
结合离婚律师的法律实践经验,选择轮流抚养孩子好是自己的家庭环境,可以为孩子提供同样的资源,可以在城市长期生活,让孩子可以稳定地生活在某个地方,学习,成长,父母轮流抚养只是回家,影响小化。不建议家庭差异太大的夫妇选择轮流抚养,因为它会让孩子处于两种环境中,不利于孩子形成稳定、积极的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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