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2022-09-08 17:52:36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569

房产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大家在生活中比较关注的话题,对夫妻来说同样如此,结婚时双方就很可能会因为房产问题争论不休,婚内或婚后关于房产归属问题也是经常引起争议的。

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及诉讼离婚。如双方自愿离婚,对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一致意向,那么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书中对离婚后房屋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在办理完离婚后,一方应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是法院诉讼离婚,首先由法院审理确认双方是否签订有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如夫妻财产协议中双方已经对房屋的归属进行了约定,那么离婚时该房屋会按照双方约定的意思进行判归一方所有。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有效的财产约定协议,法官会先尊重双方协商结果,协商不成的,法院将会视财产的具体情况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并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处得到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内容参考】

《民法典》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千零六十二条、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其他关于离婚的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家理律师事务所的专业离婚律师,可进行线上免费咨询。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132-4015-4941

邮箱:jiali@jialilaw.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Copyright 2021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15186号-2 技术支持:家理律师事务所
本站相关搜索:北京婚姻法离婚,北京婚姻纠纷,北京离婚程序,离婚纠纷,北京律师,抚养费标准,离婚手续怎么办,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咨询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