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过户诉讼

2022-05-17 17:06:36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395

离婚时夫妻因房产过户引发分歧诉至法院,那么离婚房产过户诉讼怎么处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律师认为夫妻离婚时房产过户有以下情况:

种情况,如果是通过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双方在已备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一方,协议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通过诉讼即判决书、调解书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自法律文书生效时物权便已发生变动,房屋已归该方所有

夫妻协议离婚时未办理过户需要及时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但因未办理登记手续,并未发生物权变动,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才会发生物权变动,然而,如果此房屋仍有贷款未偿还,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一般不会同意办理过户手续,具体需要咨询银行的态度。

夫妻诉讼离婚时房屋所有人可以携带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另一方不配合想向法院提起离婚房产过户诉讼,可以直接依据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132-4015-4941

邮箱:jiali@jialilaw.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Copyright 2021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15186号-2 技术支持:家理律师事务所
本站相关搜索:北京婚姻法离婚,北京婚姻纠纷,北京离婚程序,离婚纠纷,北京律师,抚养费标准,离婚手续怎么办,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咨询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