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多年,女方在香港,若复婚男方是否可以申请落户香港?

2022-05-13 14:31:34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349

  双方成为夫妻后,在各种方面都会发生关联。包括衣食住行等都会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所以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婚姻生活将两个独立的个体组合为一个整体,这个整体就是家庭。所以有些人希望通过结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例如双方离婚多年,但女方在香港,男方希望通过和女方复婚,申请落户香港,那么这样做可以吗?

  想要和女方复婚从而落户香港,首先需要确定女方是否为香港籍,如果女方并非香港籍,即便您和对方复婚也无法落户香港,如果对方为香港籍,则您可以考虑结婚落户。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公民与香港永久性居民结婚,一般需要五年时间才能成为香港居民,居住满七年才能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

  另外,结婚后大陆人可领香港发出的通行证(三个月),但该证只可住不可工作,每三个月要回去重新换一本通行证直至拿到单程证。同时申请香港落户是积分制,从结婚之日起每天按0.1分计算,每年公安部都会公布当年的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分数线,请您关注。

  更多问题请您关注香港方面的新政策,就落户细节问题建议您咨询移民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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