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能不能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需要签订离婚协议,对财产分割、债务问题以及子女抚养等相关事项应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在离婚协议中要明确体现出来。其中,如果是有孩子的家庭,子女抚养权经常成为双方争夺的对象。并且在离婚以后,可能也会发生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况。
案例:双方协议离婚,孩子一人一个,现在女方再婚,又生了一个孩子,男方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根据以上规定,对方再婚且又生了一个孩子并不是法定变更抚养权的理由。若您无法提供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虐待孩子的证据,但是您孩子已满8周岁,则您可以征求孩子意见。或者您可以举证对方因又生孩子导致无法更好的照顾,并且自己有能力且有时间照顾孩子,可以给孩子提供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具体能否变更成功,还是需要看您这边提供的证据。
关于离婚,夫妻双方发生财产纠纷以及子女抚养等纠纷是常有的事,建议您及时咨询离婚律师,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对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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