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过世遗产如何继承权?房屋遗产律师

2024-11-21 08:40:11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056

老人的房产留给子女,可以在去世后继承,也可以在生前赠与或者买卖。这些方式各有利弊,其实不存在放之四海皆准的方式,没有好,只有适合自己的方式。因此一定要清楚这背后隐藏的利害关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

很多朋友感叹继承遗产,尤其是继承房产手续复杂,而且必须要等到老人去世后。所以有人想在在老人健在的时候,就把房产过户给子女,这样既能早点得到房产,还能避免继承的复杂手续。这样考虑问题人,恐怕大多数是片面的,或者立场存在一定的问题。因为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要考虑到地方有很多,一是费用问题,二是女的购房资格问题,三是子女潜在的离婚问题,四是赡养问题,五是侵犯其他子女继承权的问题。

首先说费用问题,父母把房产生前过户给子女,可以采取的方式,一是买卖,二是赠与。买卖方式要交的费用可能包括有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其中符合满五条件的房产才能免个税和增值税。同时小面积的住房契税低可以控制在1%。

咱们以北京市为例,如果房产的总价值在360万元,面积是60平米,契税大概要交3.6万元。而另一方面,如果百年后继承办理继承公证的话,公证费每平米80元,才4800块钱,没有税。这样一比起来,你会发现买卖并不一定比继承便宜。再说说子女购房资格问题,目前还有一些大城市存在购房资格限制,比如北京市还是家庭为单位,只能有两套房,无论是生前赠与还是买卖,都需要子女具有购房资格,否则不能办理。而继承就没有这个限制。

接着说说子女潜在的离婚问题。老人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子女是已婚,就存在房产成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如果过户的方式是买卖,那房产将毫无悬念的成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如果过户的方式是赠与父女之间没有签署合同,并注明只赠与子女一方的话,那房产也会成为子女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过户后,一旦子女出现离婚的情况,那么这个房产将面临被离婚的儿媳或者女婿分走一半份额的风险。

接下来说说赡养问题,老人的房产如果都过户给了子女,那么老人将成为无房户,房产就是子女的了。如果有子女因为自己的目的达到后,不再赡养父母,甚至把父母送养老院,或者干脆租个小房子不理睬父母。父母要想把房子再要回来,这个难度实在太大了。现在的老人都有养老金,子女甚至不必为老人负担抚养费用,尽管法律有规定,对赠与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这一条不适用买卖方式,而且要证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难度也非常高。

后说说侵犯其他子女继承权的问题。如果老两口有一位去世了,而恰好房产证登记在健在一方名下,这个家庭还是个多子女家庭。在这个情况下,如果健在老人把房产以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过户给了其中一个子女,就侵犯了其他子女的继承权,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这样的买卖合同或者是赠与合同是无效的,房产可以被追回并重新走继承的程序综合。

以上几点,将房产生前过户给子女,一定要综合考虑,根据家庭具体情况而定,不能只是为了省钱省事儿,去做一件损害自身甚至家庭整体的这样的事情。如果大家觉得继承房产很麻烦,可以让老人把能开出来的证明材料提前开出来。比如说老人父母的死亡证明,这样就大大降低了子女继承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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