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对方出轨的录音证据起诉离婚时如何要求赔偿?
婚姻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候会出现一些摩擦和矛盾,也有时候双方会犯一些错误,有些错误能够原谅,但是有些却让人无法忍受,例如出轨,是绝大部分人是不能接受和原谅的。当到了不可原谅的地步,就会产生离婚的想法。这时候,如果有对方出轨的证据,如何要求赔偿呢?
《民法典》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您的描述,如果您手里持有丈夫出轨的录音证据,可以据此起诉其离婚,在要求赔偿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个是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一般来说这个金额并不会太高,超过五万元的可能性相对较低;第二个是可以根据上述《民法典》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依据照顾女方、无过错方的原则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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