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下如何分配虚拟货币?
离婚后,男方通过虚拟货币变现获得大量资产,婚内女方不知晓男方拥有此存在,依据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女方能否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从以上规定依循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也包括虚拟货币,离婚后发现男方通过虚拟货币变现获得大量资产,婚内女方不知晓男方拥有此存在,女方离婚后得知,可以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要求分割男方的虚拟货币变现的资产。
我国对虚拟财产的分割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虚拟财产的价值难以认定。离婚律师认为实践中,大多数法院对此是不予处理的,在少数处理的法院中,多采用一方获全部虚拟财产,同时按比例支付另一方折价款的方式进行。而且,这种分割大多是以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而非判决的方式进行认定的。但是如果婚后虚拟货币变现,可以要求对此部分资产进行分割,但是无法重新分配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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