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户按揭的房子离婚能赔偿吗
一、刚过户按揭的房子离婚能赔偿吗?
刚过户按揭的房子在离婚时一般也不能要求赔偿,按揭房和离婚赔偿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5、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贷款房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都不涉及到赔偿问题,而且,这套按揭房还很有可能就是婚前房产,比如买了房之后就马上结婚,但是在短期之内另一半就提出了离婚的这种特殊情况。不能因为对方按揭购买了一套房子,无缘无故的在离婚的时候就要支付补偿金。
北京婚姻律师推荐关于刚过户按揭的房子离婚能赔偿吗的法律知识。
一般情况,离婚需要带上的基本的证件是夫妻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还有就是双方各自有效的,结婚证也是必须带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办理人员会问是否带了各自的,因为能有效证明双方各自的身份,也可以把户口簿带上。而且结婚证也是必须带的,因为这能证明双方是存在婚姻关系的,这两样都带工作人员才能给其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必须是双方本人亲自去,这样工作人员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在办理之前也可以签订好离婚协议,然后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拿给工作人员。对离婚协议也有很多是需要注意的。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如果其中一方不满意,那么这一方有权利不签订离婚协议。还有就是离婚协议必须是经过双方的商量,并且是自愿签订的。而且对于双方之间有小孩的,离婚协议的内容中也要写清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
比如说孩子由谁抚养,后期是由谁来付赡养费,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等等问题。离婚协议可以由双方事先签订好,也可以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签订。离婚协议一旦起效,那么双方都要自觉实行协议中的内容,如果一方不遵守协议的内容,那么另一方就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由一方跟另一方协调,说明原因。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