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10年还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律师说要注意这3点!

2022-02-14 14:30:32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042

夫妻本是人身关系中为亲密的关系之一,但当情感走到尽头,双方选择离婚时,彼此之间的财产分割将是双方为挂心的一点,但是有时候离婚并不意味着矛盾能彻底解决。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都会觉得离婚很长时间了,比如10年、20年后才发现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再起诉的话,会不会过了诉讼时效呢?

当然可以!离婚后当然可以再对财产进行分割,这类案件的专业术语被称之为「离婚后财产纠纷」。

近年来,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主要是由以下4种情况引起: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义务;

2)离婚时,双方没有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没有分割;

3)离婚后发现离婚时遗漏的或者对方转移的财产;

4)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部分反悔了。

对于第四种,如果想要法官支持主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签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

家理律所出品的《2020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中显示,经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已公开的 2016-2019 年北京地区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数量可知,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数量由298件逐年上升至818件。

本以为离婚时什么都分完了,结果,一个没注意或者对方隐瞒得太好,后知后觉地发现还有不少夫妻财产并没有分割。

那么如果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这时,多得的那一方自然是希望别再来找我,可少得的那一方能不去找吗?不过问题是:找了之后,还能要回来吗?

家理律师告诉各位:即使离婚10年、20年,都还是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小红和丈夫是大学同学,结婚后小两口也没能熬过7年之痒,10年年底俩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子女安排一栏写明大女儿由前夫抚养,抚养费自负,小女儿由小红抚养,抚养费由她负责;财产处理一栏写「无」。

直到去年,小红一纸诉状将前夫告到了法院,要求分割这套当时未分割的房子。如今10年已过,这套房屋早已经市值800多万,男方主张与小红离婚已超过十年,法院不应受理。

但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物权性质,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终法院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从法律上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双方对财产是共同共有的,所以即使离婚10年后,小红还是可以申请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

家理律师同时也要告诉各位,不是所有的财产可以10年后,20年后再申请分割的。比如离婚时协议里约定的财产分割过了诉讼时效后不可再分割。

离婚后重新分割财产时,需要注意法律对起诉时间的要求: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内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内可以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

肯定会有粉丝说,「不对啊,律师!你看第二条都写着离婚时发现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时效也只能是3年啊,那你怎么又说10年、20年都可以要求分割呢?」这是因为如果是不动产的话,按照《民法典》第303条规定: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民法典》物权编中没有规定时效取得制度,因此,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所有权归属不会单纯因为时间的经过而发生改变。

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不会因为时间的经过而改变性质,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也不能使原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变更为一人所有。

如果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未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经过3年的诉讼时效就不能再进行分割,无疑会鼓励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诚信行为,实际占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只要能够藏过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就可以取得该财产。这种结果与我国的主流价值观念是相悖的。

所以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而不受3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在此提醒大家,在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时,登记机关只是做形式上的审查,而不对夫妻财产做详细调查。

因此,签订离婚协议马虎不得,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条款要具体、细致、明确。必要时可以找一个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协助起草,他们往往有着丰富的起草文书经验,能帮你让你实现利益大化,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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