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的女性如何规避来源于配偶的人身伤害?
不好的婚姻不仅会丢了幸福,还会丢了性命。上海杀妻焚尸案、杭州杀妻冲下水道案,还有藏族姑娘拉姆被前夫纵火烧死案……对女性而言,家庭已经成为了危险的地方。如何避免陷入危险的亲密关系,规避来自配偶的人身伤害,我总结了4个判断标准:
判断标准一:看对方性格的极端程度,远离偏执型人格。
非常极端的性格主要表现为非黑即白,且非常看重对错,对于“我对”有着的追求,对于“你错”有着极度残忍的对待。比如为了女友放弃工作机会、一提分手就扬言同归于尽的,这类男性要尤为小心。
判断标准二:看对方的共情能力,远离斯德哥尔摩症人格。
共情是指可以感知他人情感的能力,又称“恻隐之心”。平日里,对于孩子、老人、小动物等社会中较为弱小的群体毫无怜悯之心的人,危险系数十分高。伴侣凶杀案发生后,很多男性会将自己描述为受害者,认为杀死伴侣是他们在亲密关系中被欺负的结果。
判断标准三:看对方的自恋水平,远离盲目自大型人格。
很多男性天生自带优越感,但成熟的自恋是在基于现实标准的情况下,对自我的认同。而不成熟的自恋则是自我为中心和自我夸大。自恋水平往往会决定在夫妻一方提出离婚或者是情侣提出分手后,另一方是否会产生“我要毁了你”的冲动。
判断标准四:看对方面对挫折的防御机制,远离心理脆弱型人格。
每个人都有释放压力的办法,我们遇到挫折会沮丧、也会用阿Q精神或者幽默升华。而危险人格的人则会用低级的防御机制,比如否认、睁眼说瞎话;把不属于你的想法强加给你、一言不合就摔东西、甚至幻想等极端的形式。
如果遇到这样的不幸陷入这样一段亲密关系中,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尽快逃离。家理律师事务所婚姻律师愿每一位女性一生都能平安度过,远离暴力,愿我们今后永不再有“消失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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