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或双方被监禁,诉讼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2019-05-24 17:13:20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203
案例介绍:
居住在某市A区的妻子李某,要求与正在某市B区服刑的丈夫邓某离婚。经审查,邓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在某市B区监狱服刑四个月,服刑前,邓某的经常居住地在某市C区。
管辖指引:应当由某市C区人民法院管辖。
案例介绍:
正在某市A区服刑的妻子李某,要求与正在某市B区服刑的丈夫邓某离婚。经审查,邓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在某市B区监狱服刑三年。
管辖指引:该起离婚诉讼应由被告被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官说法
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被告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不足一年的,仍应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