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争夺离婚子女抚养权需要注意什么?
“财产我都可以不要,但孩子必须归我,否则以后我有可能看不到孩子!”
“ 一旦孩子判给她,家里老人承受不起,想看孩子太难!”
每次我处理实在无法挽回的糟糕婚姻时,经常会听到一些女当事人说,易律师,家里财产我都可以不要,但孩子必须归我!我辛辛苦苦十月怀胎的宝贝,不能离开妈妈啊!而有些男当事人说,如果一旦孩子判给她,我这辈子可能都看不到孩子了,爷爷奶奶接受不了啊!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拼命去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重要的一个原因。确实,他们的担心不无道理,毕竟离婚后,双方关系一般急剧恶化,有可能看得到孩子,也有可能真的很难看到。
其实,对于这种情况,我建议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调解离婚,把离婚以后看孩子的时间与方法、频率写得非常具体清晰,包括周末、寒暑假、节假日等的探望都一一约定,后在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这种约定是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
很多离异父母担心的就是孩子的身心健康会受到影响,对此,我也建议大家,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尽量不要太过对立,在涉及孩子的财产和利益时,还是需要双方作出对孩子有利的选择,如果探视变成了双方矛盾的聚集器,双方都把子女作为谈判的砝码和挡箭牌,这样势必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巨大的创伤……离婚对于成年人来说是关系的解除,但对于孩子来说,你们永远有着割舍不掉的血缘关系,离了婚也能让孩子无时无刻不感受到爸爸妈爱,才能让孩子不受父母离婚这件事所影响,如普通孩子一样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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