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女人,到底该不该要孩子的抚养权?
作为律师,一路走来,我见过了太多了的社会阴暗面,比如在婚姻的决裂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是很重要的一环。离个婚让孩子做选择或者被选择,作为律师每天看到了太多人性的自私。
《婚姻心理学》一书里写道:在一个不和谐的家庭里,父母之间的矛盾,对孩子显然是有害的,而平静地离婚、体面的告别,比维持一段战火连绵的婚姻要好得多。
夫妻俩如果注定要离婚,在大部分情况下,孩子的意见是不被重视的,但他们往往又是受影响大的。在家理律所2019年出版的《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中统计显示:
1、70.52%的离婚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当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争执不下时,母亲有更大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
2、六成离婚案件子女在2-10岁之间;按《民法典》1084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3、65.72%的独生子女离婚后随母亲生活。女性在照顾子女方面会比男性更有优势。
在澎湃新闻的一篇《离婚没要娃的妈:“绝情”背后的爱与难》中就是描述了这么一个离婚没要娃的群体。文章中的她们因为各种原因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
其实对大多数妈妈来说,不要孩子的抚养权是深思熟虑后做出的痛苦决定。很少有夫妻在离婚时能做到泰然处之,一段婚姻失败会带给双方很多伤痛和怒气,这时候,对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更容易意气用事。
在我接待的无数咨询者的案例中,很多都是当初放弃孩子抚养权,事后想要变更抚养权的咨询。其实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但一般来说比较麻烦,建议好咨询专业律师。这也是我为什么会劝大家,如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抚养权变更真的没那么容易,离婚的时候务必要考虑清楚再慎重做决定!
作为律师我一般都会建议当事人在离婚争议中去争取抚养权,原因有二:
1、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安慰和交代;
2、现实的角度,这也是争取更有利财产分割的诉讼策略。
在离婚咨询中,大部分都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今天特意整理了一些大多数当事人比较关注的问题,为大家做个参考。
问题1:女人离婚该不该要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的时候很多女当事人都在纠结我到底要不要孩子,我也理解他们的担心,他们会担心自己离婚过不好,孩子会跟我在一起会吃苦受难,还有一种就是纯粹想给男方添堵,你觉得离婚可以潇洒自在,可是我偏不我就要把孩子给你,让你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责,但是在这里我要跟广大的女性当事人朋友们说一句话,作为一个母亲,你真的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吗?10月怀胎,一朝分娩的痛苦你真的能够忘却吗?
所以母性是天然的,女性要孩子的抚养权,虽然你一时过得不快乐,但是孩子今后的陪伴和成长这一段时间是没有办法用任何物质条件去替代的同时,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你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你们知道变更孩子抚养权有多难吗?
所以我常常会给我的女性当事人朋友说,如果你真的爱你的孩子,就请你要你孩子的抚养权。
问题2:我没钱没工作能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这个当然可以。只是我要建议你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过程当中,好去找一份工作,证明你有能力抚养孩子。
问题3:夫妻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我做过很多的案子都是在法庭上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夫妻两个人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会为了儿童利益大化原则,不判决你们两个人离婚,说明你们两个人都没有办法共同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和养育下一代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会驳回你们的起诉,让你们冷静的去考虑一下应该如何处理孩子的问题。
问题4:没有拿到抚养权,是不是就什么都不用管了?
当然是不能的。
首先你是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你对孩子有一定的抚养义务。
第二就是探视权,探视孩子他不仅仅是一项权利,还是你的异物。
第三是共同的教育的权利。根据我国马上就要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孩子在离婚了之后是需要跟对方一同享有孩子的教育问题的。
第四,那就是孩子病了之后,你还要承担孩子的医药费,这些都是你要履行的义务,所以说即便孩子没有判给你,你也是不能做甩手掌柜的。
作为婚姻家事律师,如果婚姻不幸,及时止损才是婚姻之道。如果双方有子女的话,我希望介入涉及子女抚养案件的各方参与人,不以情绪干涉孩子的选择权,能够以孩子健康成长为首要考虑因素,妥善协助对方做好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安排,这样才能为双方及孩子创造一个相对稳定和健康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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