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被告不同意离婚,这是为什么呢?

2020-09-30 10:22:36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172

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离婚纠纷》中曾表示,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想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占比为91.09%。这个数据说明了啥?91%的人在被另一半告知离婚后,都不同意?难道被告们都爱上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吗?

先听我说一个真实的案例。

李先生与王女士婚后育有一女李小妹,王女士与婆婆因育儿问题发生严重冲突,双方长期分居。分居后,李先生和王女士均与他人同居生活。李小妹原随王女士生活,后来李先生将李小妹抢走。王女士立即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并获得孩子抚养权,在高人指点下,李先生当庭表示不同意离婚,法院遂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八个月后,李先生提起离婚诉讼,王女士当庭表示不同意离婚。

这都是什么操作?!一般来说,被告不同意离婚,有2个原因:

要么是感情确实没有破裂,被告希望能够继续维系这段婚姻。要么是拖延时间,以此为自己争取获取证据的时间,来争夺更大的权益。

从司法实践来看,原告次起诉离婚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是会判决不准离婚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原告次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原告需要在次不准予离婚判决生效六个月后才能再次提起诉讼。那就是说,在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原告需要起诉2次才能顺利离婚,离婚诉讼周期至少在1年以上。

那么在拖延离婚的这一年里,被告可以做些什么呢?

被告可以将孩子带到自己身边,以确保己方在子女抚养权上赢得先机;被告可以搜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线索,以及原告出轨、婚外与他人同居、家暴等证据,以确保己方在财产分割上赢得优势等。

因此,91.09%的被告不同意离婚,原因可能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深深的套路。在离婚诉讼实践中,“不同意离婚”已经成为被告常采用的重要诉讼技巧,当被告处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的不利地位时,便会利用不同意离婚的答辩来拖延诉讼,以赢得时间来反败为胜!

在此,如果你作为被告,接到了法院寄来的起诉状,不要慌张,尽快委托律师帮你进行诉讼分析,尽量多搜集有利证据,据此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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