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一方患病,另一方拒付医疗费,是否属于遗弃?又该怎么办呢?
已经领过结婚证的两个人,就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了,此时双方更应该相互扶持!但古话讲:“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现实生活中,却常常出现夫妻一方患病,另一方拒绝为另一半支付医疗费的情况!那么,婚姻中一方患病,另一方拒付医疗费,是否属于遗弃?又该怎么办呢?
在这里,专业离婚律师要告诉你:一方患病,另一方拒付医疗费的情况,如果危害严重的话,还可能构成遗弃罪,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完全平等的,任何一方既有抚养对方的义务,也有要求对方抚养的权利,因此,形成了一种抚养和领受抚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一方患病,另一方却拒付医疗费,已经违反了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
其实,夫或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应当付给扶养费的一方拒绝付给的,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因此,患病的一方也可以据此规定,起诉配偶支付扶养费,而不必诉讼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或妻一方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有扶养义务的配偶拒绝扶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您还有问题或需要婚姻家事法律帮助,可随时点击页面左侧的咨询窗口,进行一对一线上免费咨询,同时也可拨打网站免费咨询电话,提供主任律师一对一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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