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继承房产却拒付姐姐补偿款 周旭东为当事人争取到30万遗产

2021-03-15 15:57:39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351

近日,由家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旭东、张彬彬(实习律师)代理的一起遗产纠纷调解结案,帮助我方当事人张女士拿回了属于自己的30万遗产继承折价款。张女士为了感谢两位律师的全力帮助,特送来了“专业知识精湛 品德素质高尚”的锦旗表示感谢。

张女士的父母在过世前就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名下的房产归张女士的弟弟张先生一人继承。张女士和张先生在父母立遗嘱前签订了一份《遗产分割转让协议》,由张先生支付给张女士这套房产10%的折价款30万,张女士配合张先生办理房屋过户事宜。父母过世后,张先生催促张女士办理房屋过户,却不提30万补偿款的事,并以张女士不配合房屋过户为由,将张女士告上法庭。无奈之下,张女士来到家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想要拿回属于自己的遗产折价款。

接到张女士的案子后,周律师迅速了解了案情。经过权衡分析,周律师主张,虽然张女士和张先生签订的《遗产分割转让协议》没有进行公证,但是通过张先生与张女士微信聊天的记录足以证明,他对该协议内容事实予以确认。法院支持了我方的主张,判定张先生需支付给张女士30万的房屋折价款,并约定了付款日期。

父母名下的资产,儿女都同样有权利继承。从2021年开始,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在特定情况下,子女也有可能“不再继承”父母房产,如对遗产分割、产生继承纠纷等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给您提供专业的指导建议。

周旭东,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婚姻家事专业律师,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生,有大型国企、北京法院工作经历,从事法律执业工作 8 年以上,曾处理公司诉讼、强制执行、离婚、继承、抚养权等各类案件近百件,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善于处理各类婚姻家事案件以及起草各类财产分割协议。

经典案例

•离婚案件:通过诉讼将夫妻婚内的两套住房和婚后购买的轿车存款全部归于女方所有。

•抚养权纠纷纠纷:当事人离婚后一直单独抚养两个孩子,对方起诉变更抚养权,通过诉讼顺利帮助当事人保住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遗嘱继承纠纷:当事人通过协议转让继承份额并配合办理继承公正,老人去世后获得遗产的一方反悔不支付折价款并起诉要求过户房产,通过诉中调解帮助当事人顺利获得协议约定的折价补偿款。

•探望权纠纷:男方不配合女方探望孩子,通过协议顺利帮助女方争取到探望时间。

•继承纠纷:顺利帮助长期居住在国外的客户,分得父母国内留下的遗产。

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女方要求二次分割双方婚内财产,通过诉讼法官终驳回原告请求,顺利帮助当事人保住个人财产。

•遗产继承纠纷:众多继承人,多份遗嘱相互矛盾,顺利帮当事人解决纠纷争得遗产。

•离婚纠纷:对方转移婚内财产并多次出轨,成功帮当事人调查到对方转移财产到证据,帮当事人多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人身安全保护令:离婚后,对方长期扰我方当事人,通过帮助当事人申请人身保护令,使当事人摆脱对方长期扰。

分家析产:成功调取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为当事人争取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的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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