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需要哪些证据?

2020-06-18 16:57:02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740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通过协议离婚不成的,就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虽然法律中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供当事人选择,但实际上无论是在哪一种离婚方式下,夫妻都是要达到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么才有可能顺利离婚。

而诉讼离婚说白了就是去法院起诉,陈述事实和证据给法官,法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决定。一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出现矛盾后,往往就会分居,有人问,夫妻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需要哪些证据?

一、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吗?

当事人双方分居半年可以起诉离婚,但是如果夫妻仅仅是分居了半年的话,那么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的条件;此时法院也是不会作出离婚判决的,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分居,并且满2年的时间,法院才会予以判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离婚一审撤诉二审会判离婚吗?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甚至都不一定能在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

所以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一般要经过两次诉讼,即次离婚诉讼判决不离后,在判决书生效满6个月后提起第二次离婚,不满6个月以同样理由同一事实提起离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诉讼离婚,法院基本都会判决离婚。

三、分居的证据怎么收集?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四、被起诉离婚人能申请财产保全么?

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手段。

但如果夫妻双方已经准备离婚,一方想要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另一方以保护婚姻共同财产不被恶意侵害为由,可以申请法院财产保全。但申请方要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相应担保,而且要在15天之内提起离婚诉讼版,否则15天后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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