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2019-12-03 22:21:34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208
离婚时,已经有子女的需要考虑到子女的抚养问题。有时候父母双方都想要子女的抚养权,只有拿出相应的证据才有利于取得子女抚养权。下面北京离婚律师就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应提供的相应证明列明如下:
1.子女未满两周岁的证明。
2.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女方长时间与子女生活的,需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随外祖父母生活的,需提供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想与母亲生活,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9.女方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女方想争取子女抚养权,可从以上9个方面提供相应证明。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