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时效
2025-03-19 08:49:25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6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北京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情况如下:
一般情况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通常为 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况
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如果离婚时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方在离婚后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协议离婚后反悔: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 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计算
发现对方隐藏、转移财产:离婚后发现一方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 三年,从发现之日起计算
注意事项
如果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能及时行使权利的,诉讼时效可以延长
对于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虽然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需证明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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