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离婚案件找律师

2025-02-18 08:46:22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884

离婚后财产分割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分割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充分考虑财产的效用,不应损害其性能和经济价值。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其效用的一方;生活资料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获得方应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夫妻双方存在一方有过错行为时,财产的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

不滥用权利原则: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一方所有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常见财产分割方式

房产

婚前购买:婚前一方购买且付清房款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若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补偿金额 = 婚后共同还贷总额 ÷ 购房总价款(房价款 + 贷款总利息)× 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2.

婚后购买: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若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则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银行存款

个人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存款,且能明确证明的,不参与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名下的共同存款,双方可协商分割比例,如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通常会遵循平等分割的原则,但一方存在隐藏、转移等行为,或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生活困难等情况,法院会酌情调整分割比例。

证券类资产

股票、基金、债券等: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公司股权: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资产,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如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需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等。

车辆

婚前购买: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婚后购买: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分割,如一方取得车辆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会考虑购车时双方的出资比例、车辆的使用情况、双方的需求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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