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房产问题房产证上写谁名

2019-06-18 21:50:40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270

  结婚的头等大事莫过于房子了,但是房子住进去了,问题也随之而来,究竟这套房子算谁的房产证上该怎样写名字比较合适这些问题稍有不慎便会造成经济损失,下面就帮各位分析几种情况,希望能给各位提供一些帮助。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

  

    这种情况一般是一方(通常是男方)婚前将房子买好,之后两人办理结婚手续。这种情况下要看房屋是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因为是婚前买房,所以一般会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房子并不因为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就变成了共同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因为婚后还贷一般使用的是夫妻双方的公积金或收入,而此时这部分收入是共同财产,当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当补偿给出资一方。

  

    案例:

  

    张某(男)婚前买房一套价值100万,登记在张某名下,首付30万,婚姻期间还款70万,10年后张某离婚,房子涨到200万,则房产应当归张某,但是张某由于使用了70万共同财产还贷,应当补偿给女方35万元。对于房产的孳息(升值100万)张某能够全部享有。

  

    律师支招:

  

    1、如果是父母出的首付,可以把房子落在父母名下,由父母的名义来买房。

    优点:离婚时不会有房产归属纠纷问题

    缺点:因为使用共同财产还贷,配偶一方可能不同意。一定要确保本人和父母之间不会发生纠纷。

  

    2、更佳的解决方法是,在房产证上落上父母的名字,同时写明所占份额。例如上面的案例,张某可以在房产证上写上父母的名字,并且父母占30%的份额,这在法律上叫做按份共有。

  

    3、如果配偶方不同意把父母的名字落在房产证上,同时又要求把自己的名字落在房产证上,要给父母写一个欠条,同时写明还款日期(非常重要),还款日可以是具体日期,也可以是描述性或条件性的日期。因为法律规定债务债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所以写了还款日,则从还款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4、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而父母出了绝大部分的资金(80后经常有这种情况)房屋所有人一定要立一份自书遗嘱,写明死后房产如何分割,父母有多少,妻子有多少,避免婚姻存续期间出现意外使得出资多的一方经济利益受损。

  

    5、如果共同还贷的一方希望享受到升值的好处,那么一定要把自己的名字落在房产证上!

  

    二、婚后买房,婚后还贷

  

    这种情况是两人结婚后买了房子,之后共同还贷,此时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和婚前买房有着本质的区别。

  

    如果婚后买房,仍然是父母出首付的话,那么父母的这种行为就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赠与,另一种可能是作为共有人按份共有。这两种情况都要考虑到。

  

    如果离婚,赠与的钱就会被分割。

  

    案例:

  

    张某男,结婚后购买了一套100万的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的父母赞助了首付60万,两人共同还贷40万,10年后此房产涨到了200万,两人离婚,虽然此时房产也是登记在张某的名下,但是他需要补偿给女方100万元才能得到房产,因为共同财产的孳息也是共同享有的。

  

    律师支招:

  

    1、父母赞助的首付,好作为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写在房产证上,并注明比例。

  

    2、如果配偶一方不同意落父母的名字,父母的赞助只能作为赠与的话,好附上赠与的条件,比如,接受赠与的条件是两人的婚姻关系必须存在。这样的条件限制好是书面形式的。这样一旦两人离婚,赠与存在的条件消失,则可以把这笔钱要回来。

  

    3、由于是共同财产,所以立遗嘱处分的时候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部分,不能把其他人所有的部分处置掉。比如张某立遗嘱就只能处理房产现值的一半,而不能把配偶的那一半也处理掉。

  

    三、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下,两人在共同生活期间购买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分居时可以分割,但是由于两人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所以两人都不能继承对方的财产。

  

    律师支招:

  

    这种情况在80后的一些人中可能出现,需要注意的是,同居的两人不是法定继承人,必须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给对方,这叫做遗赠,而非继承。

  

    四、婚后夫妻一方背着另一方将房产出售

  

    如果房产是双方共有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着某一方的姓名,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由于物权法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这种情况非常有可能造成另一位共有人的损失。

  

    案例:

  

    张某男,结婚后购买了一套100万的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的父母赞助了首付60万,两人共同还贷40万,10年后此房产涨到了200万,两人离婚,虽然此时房产也是登记在张某的名下,但是他需要补偿给女方100万元才能得到房产,因为共同财产的孳息也是共同享有的。

  

    律师支招:

  

    1、父母赞助的首付,好作为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写在房产证上,并注明比例。

  

    2、如果配偶一方不同意落父母的名字,父母的赞助只能作为赠与的话,好附上赠与的条件,比如,接受赠与的条件是两人的婚姻关系必须存在。这样的条件限制好是书面形式的。这样一旦两人离婚,赠与存在的条件消失,则可以把这笔钱要回来。

  

    3、由于是共同财产,所以立遗嘱处分的时候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部分,不能把其他人所有的部分处置掉。比如张某立遗嘱就只能处理房产现值的一半,而不能把配偶的那一半也处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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