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怎么写,如何约定债务和财产问题?
有人说,婚姻就是一座围城。围城外的恋人,每天甜甜蜜蜜,总能忽略对方的缺点,放大优点和长处。而婚姻与恋爱相比,更多的是柴米油盐堆积起来的现实,在围城之内,曾经闪闪发光的爱人总会有暗淡的时候。所以结婚以后,要明白自己身上承担着一份责任,不能只盼望婚姻中充满浪漫,要学会经营婚姻,和妻子/丈夫一起面对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互相扶持,才能感受到婚姻带来的温暖。
然而实际生活中,很多夫妻都无缘白头到老,使双方的感情千疮百孔。终走向了离婚。
如果选择协议离婚,夫妻双方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财产、子女、债务等问题。
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子女、债务问题的处理:
1、在财产问题上,离婚协议书中要表示出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列出共同财产具体数目,分割某些财产的法定手续等等;
2、在子女问题上,要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好抚养方式,抚养费的数额和给付方式,以及对子女的探视方式等等;
3、在债权债务问题上,涉及到共同债权债务的定性,双方承担比例的确定,以及行使债权和履行债务的方式等等。
在债务问题的处理上,很多人都存疑问,离婚律师提醒大家,离婚时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的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那么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呢?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另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需要注意,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上就是家理为大家介绍的“离婚协议书债务问题如何约定”的相关内容。每对夫妻之间的情况各不相同,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与离婚律师面谈,做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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