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偷买的房子离婚后能分割

2019-06-17 22:41:05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901

  长沙曾女士来电:我和前夫于1998年结婚,后因感情不和在2007年1月协议离婚。2009年3月,我通过房产局的朋友了解到前夫在2001年的时候,用他的工资以按揭的方式买了一套商品房,离婚前就已经办理了产权证并且只登记了他的名字,到离婚时我都不知道这处房子的存在。现在我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此处房产吗

  解答:

  曾女士和前夫在他们仍是夫妻时,获得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属夫妻共同财产,前夫以自己的工资私自购买的房屋同样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在发现隐匿财产的第二天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曾女士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该房产进行分割。同时曾女士要拿出证据证明房子是前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在离婚前就已经完成按揭并办理了产权登记以及她发现该处房产的具体日期。记者虢灿实习生李思源

关于老公偷买的房子离婚后能分割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家理北京婚姻律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132-4015-4941

邮箱:jiali@jialilaw.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Copyright 2021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15186号-2 技术支持:家理律师事务所
本站相关搜索:北京婚姻法离婚,北京婚姻纠纷,北京离婚程序,离婚纠纷,北京律师,抚养费标准,离婚手续怎么办,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咨询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