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婚后给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在婚后给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买房的注意事项
共同买房需要特别留意的有四个方面。如签约、房贷申请以及交易过户等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此外,夫妻共同买房在证件准备工作等方面,以及申请房贷等事宜,也需要提前研究。
1、签约双方亲自到场
在买房过程中,涉及到诸多签约过程,如签订买卖合同、申请房贷以及交易过户等,这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到场。除了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外,申请房贷、办理过户手续时,也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专家解释说,在申请房贷时,有些时候会以夫妻名义共同申请,因此银行方面需同时考察两人的资质,办理相关手续时也必须同时签字。
另外,办理过户手续时,原则上要求同时到场,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证件准备是关键
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提供的证件比较多,而且一件都不能少。在夫妻共同申请房贷时,需要提供夫妻两人的收入证明,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提供 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主贷、次贷有讲究
由于信贷政策有变化,因此在确定主贷人和次贷人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而不能简单地只看收入的高低程度。夫妻共同还款时,在确定主贷款人、次贷款人时,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在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只把一方作为“贷款人”(常说的主贷款人)而无论房产证上是否写了双方的名字,另一方都可作为“共同贷款人”。在确定主贷款人时,应当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较稳定者,同时注意年龄的限制,否则会影响到贷款期限。
此外,专家提醒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对于非本地居民来说,如果无法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则会被区别对待,如房贷首付比例提高,利率水平上浮,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因此在确定主贷款人时,要考虑到这个因素。
4、所占份额提前定
夫妻共同买房,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共同购房过程中,即使房产证上没有出现另一方的名字,也不影响其对房屋享有所有权。
但目前有少数夫妻,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买房时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有者可以选择共有形式,如果是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的权益相同;如果按份共有,则需要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5、准夫妻买房重登记
在此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目前有不少准夫妻共同买房的现象存在。为了减少纠纷,专家建议应该在房产证登记内容方面下点功夫。
这里所说的准夫妻,是指即将结婚、但尚未领取结婚证的那部分人。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是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算,因此在未领取结婚证的前提下共同买房,并不能当做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共同买房,如果是双方共同出资,比例各半,则需在房产证上同时登记两人的姓名。如果双方出资比例不等,虽在房产证上也会登记两人姓名,但必须说明各自所占比例大小。还有一种情况也需提前考虑,即只有一方出资的情况下,是否在房产证上也登记上另外一方的姓名;如果登记上,不出资一方所占份额是多少,也需要确定下来,并在房产证上载明。
专家表示,不可取的做法是,出资一方为表诚意,在房产证上就写对方一个人的名字,这意味着自己完全放弃了房屋的所有权。
如今年轻人结婚肯定是少不了家里的支持,父母除了会出钱办婚礼外,还有可能给子女买车买房。由于车辆和房产的价值都很大,于是在结婚之前买还是结婚之后买也就是有讲究的了,一般情况下在婚后由父母出资购买的,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往往就视为父母对子女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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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婚后给买的房子是共同财产吗
房产问题是婚姻生活的一个大问题,那么新婚夫妻在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一般来说,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因为结婚后夫妻二人的工资,经营收入等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存在一方出资的说法,下面我们具体来看这个问题。
个问题:婚后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出资一方的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一般来说是属于,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后夫妻两人的工资、经营收入等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哪怕现实中,男方主外赚钱,女方在家照顾小孩,无任何工作,但也不影响该条规定。为什么,其实在立法者看来,夫妻双方为一个家庭的付出,不仅表现在物质金钱收入上,对于照顾孩子,打料家庭的,也是对一个家庭的贡献,因此对于主内的女方来说,照样是要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婚后夫妻作为一个共同体,你我的财产基本是发生了混合,很难区分出你我多少,但夫妻签订了相关协议除外,所以,婚后一方因工资、经营店铺生意获得收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用这笔收入再去购房,仅是形式上发生了变化,本质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出资一方的名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个问题: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否更好?
· 对于这个问题,我稍作反面的分析:如一方所购置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此时可能存在以下风险:
· 登记其名下的一方可以不经过另一方的同意,私自完成转让、出售等处分行为,这对于未登记在册的另一方来说,是十分被动、不利的,因为在现实中,第三人购买该房屋时是很难辨别到涉案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往往会认定为登记产权名下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时候,被蒙在鼓里的另一方发现时,已经是很难对抗善意第三方,剩下能做的是反过来追究其配偶。
由此可见,婚后一方出资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要视情况而定。所以新婚夫妻买房更应该注意一些细节,比如房贷怎么还之类的,以免因为房产证上的名字产生嫌隙,或者在万一离婚时无法判定财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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