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户籍如何继承大陆遗产?北京涉外继承

2023-01-13 10:36:35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988

你好!我的祖籍是广东汕头。20世纪90年代末,我的父母获得了香别行政区永久居民,离开汕头,开始在香港居住。我出生在香港,和父母住在香港。我父母在汕头的房子是我在汕头的祖父母和叔叔阿姨每天照顾的。我和父母也会在节假日回汕头住几天。2019年,我父亲被诊断为罕见病,开始往返于香港和汕头的医院和家中进行治疗和康复。我父亲今年年初在汕头的一家医院去世。听到这个消息后,我和母亲从香港赶到汕头做饭。

北京涉外继承

我父亲没有留下遗嘱,遗产包括一套香港房子、一套汕头房子和一些房子里的财产。我的祖父母认为我父亲生病后大部分时间住在汕头,特别是在我去世之前,我父亲在汕头住了一年多,主要由他们和叔叔和阿姨轮流照顾,我母亲和我几乎没有照顾责任,我父亲的一些遗产位于汕头,所以他们认为我父亲的遗产应该适用于大陆法律。

在过去的一年里,由于疫情不便,我和母亲经常在香港和汕头之间交流。当时,我们的祖父母也同意我们留在香港,我们的父亲在汕头和叔叔阿姨的帮助下照顾我们。所以,并不是我们不想尽到照顾它的责任。我和母亲认为,我父亲的遗产继承应该适用于香港法律,我和母亲都应该继承。对于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在父亲的后一次照顾,我和母亲都表示感谢,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我想和爷爷奶奶坦诚地沟通,但我担心如果我的表达不好,会影响家庭关系。请从法律角度分析我父亲的遗产继承情况。非常感谢。

香港陈女士

陈女士: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父亲留在汕头的房地产房屋的继承应适用中国大陆法律,而留在香港的房地产房屋和所有房地产的继承应适用香别行政区法律。适用香港法律的部分由您和您的母亲以您父亲的名义继承;适用中国大陆法律的部分,您和您的母亲和您的祖父母都是个法定继承人,因此您的祖父母也将参与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具体到遗产分配和法律依据,答案如下。

■法定继承适用的地方法律,取决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住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住的法律,但房地产法定继承适用房地产所在地法律。

你父亲是中国香别行政区的居民,死于中国大陆的一家医院。虽然你父亲在去世前已经在汕头住了一年多,但目的是治疗疾病。现行有效的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发生或者变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作为其生活中心,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但医疗、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况除外。因此,你父亲在汕头连续居住了一年,除了汕头不能被认定为经常居住的地方,所以你父亲去世时的经常居住地仍然是香别行政区。

根据上述父亲经常居住的确定,父亲遗产中动产的继承应适用于死亡时经常居住的法律,即香别行政区法律,房地产的继承适用于房地产所在地法律。因此,你父亲留在汕头的房地产房屋继承应适用于中国大陆法律,而留在香港的房地产房屋和所有房地产继承应适用于香别行政区法律。

■关于你爷爷奶奶和叔叔阿姨继承遗产

根据《中国大陆法》百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法定继承遗产的个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所以你的祖父母属于继承人。《民法典》百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分配更多的遗产。此外,《民法典》百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配适当的遗产。

在你父亲去世前的几年里,你的祖父母拜访并组织你的叔叔和阿姨轮流照顾你生病的父亲。根据上述规定,你的祖父母可以作为继承人分享更多的遗产,你的叔叔和阿姨可以分享适当的遗产作为继承人。

■律师小结

由于遗产性质不同,不同法律领域的法律适用,相应的遗产分式和分配范围也会有所不同。您关心家庭,咨询法律意见处理遗产继承行为值得肯定,我希望以上答案能帮助您顺利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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