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两个满十周岁的孩子都想跟随母亲,法院如何分配子女抚养权?
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是很正常,也很常见的现象,因为婚姻本该是为生活增色的,如果过得不幸福,完全可以选择终止这段关系。对于没有孩子的夫妻来说,离婚就比较自由,只要双方把财产分配好,基本上就没有太多负担了。但是如果在婚内生了孩子的话,需要分配子女抚养权,这对于孩子来说影响很大。
双方对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判决抚养权的依据主要是孩子的意愿。2021年1月生效的《民法典》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规定为八周岁以上,法院可据此征求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意思,孩子想跟谁,抚养权一般就会判给谁。
在证明孩子的意见时,法院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会适用不同的方法,常见的方法是直接问孩子的意见,也可能让孩子在法庭上接受询问,或者让当事人提供证明孩子意愿的视频,总之证明孩子意见的方法比较灵活,法院会考虑尽量不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
但是,如果孩子愿意跟随其生活的一方曾经对孩子实施过暴力伤害或者有过严重的婚姻过错时,法院也有可能将孩子判归另一方。
对孩子来说,父母离婚对他们的心理一定会产生影响,他们也许不明白为什么好好的家庭会拆成两半,为什么爸爸妈妈不再一起陪他们玩耍,为什么自己要离开原来的家和爸爸或者妈妈搬到另一个地方……所以在分配抚养权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的减轻给孩子带来的伤害。虽然对孩子有影响,但是婚姻是自己的,如果双方过的不幸福,也无法给孩子更好的照顾。关于离婚问题可以随时咨询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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