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人如何处理遗产继承纠纷?
遗产纠纷往往引发巨大的家庭矛盾,那么遗产继承人如何处理遗产继承纠纷呢?
易轶律师认为需要确定继承的方式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千一百五十六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之规定,当继承开始后,需要确定被继承人是否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予以处理,如果有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的遗嘱,且该遗嘱真实有效的话。那么按照遗嘱继承处理。如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且分割遗产时,遗产继承人尽量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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