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归女方,两年后女方去世,姥姥拒绝将孩子给男方违法吗?
2022-05-10 16:26:51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510
离婚时除了需要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也是容易引起双方争执的。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交给法院判定。
如果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归母亲,但随后母亲去世,这时仍在世的父亲自动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若姥姥姥爷认为男方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变更抚养权。
一方起诉变更抚养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上述规定,若男方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孩子的姥姥姥爷可以尝试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若是男方不具备以上条件,姥姥姥爷只是出于私心不把孩子交给他的父亲,那么男方也可发起诉讼。
在判定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好也要遵循孩子自己的意愿,一切应该以对孩子成长有利为主要前提。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律师,视情况而做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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