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要等一个月吗?
离婚,意味着结束夫妻关系。很多人结婚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婚姻生活出现裂痕,决定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能立马办理手续的,就算是没有财产纠纷,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也不能当天离成。那么现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多久时间呢?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了离婚冷静期制度。
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所以,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当天是不能取得的。
另外,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同样也是人生大事,要慎重对待,对于离婚时产生的财产纠纷和子女问题,要妥善处理。如果遇到难以协商解决的,可以提起诉讼,也可以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增加胜诉的可能性,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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