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程序

2022-04-02 13:44:01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772

  离婚的当事人必须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等待30天离婚冷静期,在第二个30天内双方同时到场,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走协议离婚程序,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协议离婚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内容如下:

  1、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3、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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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关于协议离婚程序的相关问题可以找免费律师咨询,或者找专业离婚律师帮您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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