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和真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要说的区别,那就是“假离婚的风险比真离婚大多了”!
1、「假离婚」后复婚慢
打断了「假离婚」人士快速复婚的打算,延长了两性关系的不稳定时间,从离婚到买房,至少得经历一年以上的时间,哪怕离婚初期,男女双方依旧具有夫妻之情、夫妻之实,也保不齐哪一方会心生异志。
2、「假离婚」后伤感情
选择「假离婚」,婚姻的神圣性会遭受或多或少的损伤,哪怕复婚,在双方的脑海中多了一次“离婚”体验。在后续的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双方偶发一些日常矛盾,前次的离婚体验或许会成为后续婚姻的启蒙,将削弱夫妻离婚的畏难心理,增加离婚的冲动可能。
3、「假离婚」会真吃亏
很多人为了「假离婚」的便利,对于离婚协议的约定草草了事,约定不明、约定不公的问题时常出现。比如明明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却登记在一人名下,在协议中不加防范地约定“无共同财产”、“无其他财产分割”或者“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等等。
均有可能导致名下无财产或者名下财产一方丧失大量合法利益,尤其当离婚超过一年才意识到不对劲时,大概率已经是悔之晚矣。
其实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在法律上,并没有「真假离婚」这一说。只要你们领了,那就是实实在在地结束了婚姻关系了。哪怕你们仍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也不再是夫妻关系,而仅仅是同居关系了,不会有所谓的“事实婚姻关系”一说。
像这种特殊的时候,一旦男女双方有一方在这段关系中先撒了手,这段关系就不可挽回地终结了,它不再像正常的婚姻那样经历离婚冷静期或者诉讼阶段。男女之间曾经的承诺或者信任也无助于改变这感情破碎的境况。
如果你说,我们有必须「假离婚」的理由,这条道非走不可,那我建议你:把「假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当做真离婚那样去写,要兼顾孩子抚养权、财产、债权、债务的分配。
哪怕不幸这条道的尽头是“弄假成真”,至少不会在财产上有更多的损失,可以略加抚慰遭受背叛后的感伤。
而且,在「假离婚」时,分配财产要尽可能公平。房产如果归一方,尽可能让其他的财产归属另一方。如果很难平衡,则可以以借条等方式,写明差额。这样,就算“人失”,起码“财没失”。
不可试探的,除了诸神,还有婚姻;难以测度的,除了宇宙,还有人性。
当你玩弄了一生的誓言,被假戏真做之时就不要怨天尤人:若你对婚姻已视若鸿毛,凭什么还指望对方视若泰山?
还是想提醒大家一句,婚姻不易,别让婚姻冒着“为财死”的风险,小心后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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