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还在世就想分遗产!遇到不孝子女,父母有权让TA失去继承权!

2021-03-23 16:42:40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625

知名喜剧演员吴孟达前不久在香港病逝,让很多网友陷入悲痛之中。据新闻报道吴孟达死后的遗产数额估计高达5000多万,斯人已去,留下巨额遗产,这些遗产将花落谁家引发争议。

不论明星还是普通人,都避免不了会面对“遗产分配/继承”的问题。也正因如此,“如何合理分配遗产”、“怎样避免不孝子女抢夺遗产”才变得至关重要,因为不同的处理方式,带来的结果可能全然不一样。

坐在面前的陈阿姨,年约70岁,身体看起来很硬朗,举止也很有气质。

她是通过公众号预约来所里咨询法律问题的,起初她只简单跟助理讲,想了解关于「继承」方面的事,我们也以为是普通的遗产继承问题。见面细聊之后,才发现陈阿姨的“苦衷”。

“陈阿姨您好,我是家理律所吴律师,您今天是想要了解关于继承的什么问题呢?”

“吴律师您好,不好意思,今天来打扰您,我是想要问......有什么方法,可以不要让我儿子继承遗产?”陈阿姨开门见山地提出了她的疑问。

“不让儿子继承遗产”这句话说完,我嗅到了一种莫名的情愫。我想,定是子女做了不少让父母无法忍受的伤心事,父母才会忍痛来做这个决定。

“解铃还须系铃人”,作为律师,想要更好地解决当事人的问题,除了生搬法条外,更重要的是要真正了解他们的故事及心理,再据此来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

于是,我问陈阿姨:“您儿子做了什么,会让您产生这样的想法呢?”

“我的老伴儿在年初过世了,我和老伴儿都是教授,这么多年下来,也有一点积蓄和财富。我们有两个孩子,都是儿子。

我们一视同仁,也把他们都送出国念书了,后来老大读完书回来工作了,小儿子说他比较喜欢国外的生活,我们也就顺着他的意思,让他继续待在国外,如今他也在美国工作结婚了。”陈阿姨一口气介绍完她的背景资料。

后来的情况就是,她的丈夫患癌症之后,需要照料,因为小儿子身在国外,所以基本上就是陈阿姨和大儿子轮流照看着老伴儿,这也很符合我国多数家庭的照顾情况。

老伴儿从小就偏爱小儿子,一直念叨着想让他回来,但在国外的小儿子要么借故疫情说买不到回程机票,要么借故工作加班不能请假。就这么一直拖着,直到父亲去世前一个月才回来探望。

陈阿姨接着说,要是真忙也就算了,可小儿子从来不肯主动通电话,每次都是自己三番五次地打电话,他才肯接,接了之后说不了几句就匆忙挂断。说到这儿的时候,我看到阿姨手上的青筋都暴了起来。

老伴儿去世后,对陈阿姨的打击很大,小儿子回来当了几天的孝子,本来她想着都是自己的孩子,过去的事儿就不计较了。

可没想到几天前小儿子竟然跟她讲,既然父亲走了,他跟哥哥是不是该分一分父亲留下的遗产了,顺带着连陈阿姨的遗产也一起分一分。

我一时没听懂陈阿姨描述小儿子的意思,陈阿姨不是还在吗?哪里来的遗产?

小儿子本想用软话劝服陈阿姨,看到陈阿姨态度很坚定,便怼母亲道:“反正将来你走了,我还不是可以分,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现在分不是一样的?!”、“嫂子常在你们身边嚼舌根,现在不分,将来我的那一份,迟早都被他们骗走了!”。

作为一个古稀之年的老人,从自己儿子口中听到这样的话,想必谁都难以接受吧!

“吴律师,他这样做让我太失望了!我觉得他已经不是我儿子了!所以我一毛钱都不想给他!”

听完陈阿姨的陈述,我很理解她为何想这样做了,但同时我也在思考,她们之前相处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会导致小儿子有这样的行为和举动?未来是否还有机会化解开呢?

于是我告诉陈阿姨,根据《民法典》婚姻继承编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当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但事后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可不丧失继承权。

如果子女对于父母亲,有“遗弃或者虐待”的情况,且情节严重的,那么父母是可以在生前明确表示不让子女继承遗产,来排除掉他的继承权的。

按照陈阿姨的描述,老伴儿去世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且小儿子没有上述这5种行为,还是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

听完之后陈阿姨急切地表示,那我的部分呢?我的遗产怎么才能让他不继承?

对此,我建议陈阿姨可以设立遗嘱并且在遗嘱内写清楚小儿子的哪些行为让她感受到忤逆不孝,造成自己精神上的重大痛苦,未来不准他继承自己的遗产。

写遗嘱之前准备并保存好关于小儿子不孝行为的书面证据或证人证言,以避免未来小儿子争夺财产时,大儿子拿不出证据。

我建议陈阿姨可以对自己的财产做个全面梳理,评估一下她和老伴儿的其他剩余财产。尽量把老伴儿的遗产“变小”,那么小儿子能继承的父亲遗产,自然也就变少了。

父女如何相处才走到了这一步,我们不得而知。

中国式财产观念往往是不信任配偶而信任子女,更确切地说,是因为父母觉得子女是亲生的,家产早晚都是要给子女的,而配偶却未必能相守一辈子。

所以积攒了一辈子的财产,子女不必过分争夺,也是自然会分得到的。但正因为如此,才会让有些子女认为父母所有的一切,都理所当然的是自己的。

父母可以对子女无私奉献,但遇到这样的子女,我们认为,父母不该一味地迁就退让,必要时,也应该采取一定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联系方式

电话:132-4015-4941

邮箱:jiali@jialilaw.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3层

Copyright 2021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15186号-2 技术支持:家理律师事务所
本站相关搜索:北京婚姻法离婚,北京婚姻纠纷,北京离婚程序,离婚纠纷,北京律师,抚养费标准,离婚手续怎么办,婚姻家庭律师

法律咨询 132-4015-4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