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卖掉婚前房产置换新房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怎么分?
在接触过这么多的婚姻家庭纠纷发现,每一个家庭涉及离婚问题时,财产以及孩子的抚养权是为敏感同时争议较大的专注点,同时每一位家庭的财产来源以及财产归属、分割情况也是不同的。但是大多数家庭房产问题均存在婚后卖掉婚前房产来购置新的房产情况。同时这样的情况离婚时分割争议也较大。
针对婚后卖掉婚前房产置换新房并登记一方名下离婚分割问题,婚后新购买的房屋可以作为婚前个人房屋的转化,原则上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但是,如果想要保证婚后新购得的房屋依旧属于个人财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足额转化,无混同;②登记于个人名下;③无其他相反协议。但在实践中,条件①往往不易满足:要么新房购房款超出旧房卖房款,双方有“添钱”行为;要么卖房所得的现金与夫妻共同存款存在了同一张银行里造成了财产混同。无论是以上哪一种情形,因为购得新房的款项中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产生混同,无法区分究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卖出房屋所得的个人财产出资。因此实践中,法院往往会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综合考虑出资状况、购房时间等因素进行分割。
因此,建议您如果想要将婚前房屋在婚后置换为另一套房屋,为保证该房产仍为个人财产,可以将卖房所得款项打入一张新开或者之前没有任何资金往来的银行卡中,并保证之后不再有其他资金往来或是直接让购房(旧房)者将购房款项直接打入新房产的支付账户内,以保证足额转化、无混同的条件。
目前实践中有一个新趋势,即存在婚前房产售房款与婚后存款混同购房时,法院也更倾向于考虑出资比例,如果资金往来明确,也有很大可能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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