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哪些证据才算有效力证据?

2020-12-17 16:19:09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1740

前几日的热搜事件西安女子录下丈夫音频请求判决离婚被驳回,法院称「录音侵犯了隐私权」,就在大家都在吃惊的同时,作为婚姻家事律师的我,想到平时咨询以及委托的当事人中,大多数在离婚时是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的,同时也是不知道怎么收集证据才是有效的。

所以在这里与大家闲聊几句,为打算离婚准备收集证据以及不知道离婚该如何收集的当事人,普及离婚时,哪些证据才算有效力证据?

想让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需要符合2个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2)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对录音证据而言,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取得的录音资料,会被排除使用。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

一般来说,只要是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自己进行的录音、录像,都是合法的,都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法庭上的,当我们在婚姻家庭纠纷等当中遇到某些无法取得书证的事件后,也可以采用自己录音或者录像的方式获取对于自己有利的证据,从而证实事实真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一般的法院都不会过多地对录音证据的合法性做特殊回应,除非法院本身就没有想判离的意思……

为了鉴于大家理解,我整理了一下在办理过的案件中,法院曾经认可过证据,大家可以收藏使用:

①当事人在自己的家中安置摄像头,拍摄到配偶长时间连续与其他异性的视频;

②当事人通过行车记录仪,拍摄到配偶和其他异性在车内的谈话,承认了双方的关系;

③当事人通过与配偶现居住的小区物业沟通,调取到了配偶居住小区楼道的监控录像,证明其配偶长达一年的时间与其他异性共同出入、并有亲密动作;

④当事人在遇到其配偶与第三者时,选择报警,第三者在出警记录中承认其与当事人配偶的关系等。

⑤当然如开房记录等法院可以调取的证据,也可以在起诉后,要求法院调取。

⑥除此之外,还可以收集另一半是否与其他异性领取结婚证、拍摄婚纱照,是否曾与其他异性以夫妻身份对外签署文件,与其他异性暧昧的聊天记录、亲密动作的照片、视频,一段时间内与其他异性连续共同出入同一房间等等证据……

但要记住,录视频一定要在家里或自己车上安装摄像头和拍摄视频,拍摄视频时也不能侵犯第三人的隐私,否则都会被视作无效证据。

在此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诉讼离婚并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容易,就算你准备好证据,也不排除法官以证据无效的理由判定你们夫妻关系没有破裂,不予判离。如果在遇到对方出轨,想为自己争取更大利益的情况下,建议好委托专业婚姻律师制定策略、指导取证,不仅能加快诉讼的进程,还能争取到比预期更高的利益!

补充一句:隐私权不是个人违法行为的遮羞布!!!否则夫妻忠诚义务,形同虚设,出轨难道还要告诉全世界我出轨了!能够猜到密码说明夫妻之间已经互通有无,否则法官我给你个手机你试试,能不能猜到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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