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会怎么判?最全总结来了,不懂的赶快来看!

2020-11-20 09:31:41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206

离婚不仅是夫妻双方都不愿面对的事,对孩子的伤害也无法估量。因此,夫妻在离婚时,一定要多为孩子考虑,尽可能减少对孩子带来的不利影响。

在我办理的案件当中,很多当事人都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夫妻离婚时,孩子一般会怎么判?怎么样孩子才能判给我?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讲!

根据相关法律法律和司法解释,夫妻在离婚时,终谁能获得子女的抚养权,一般会遵循以下原则来判定:

一、子女不足2周岁的

不足两周岁的子女,法院考虑到子女还比较小,一般都会判随母亲生活。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随父方生活。

特殊原因有: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母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婴儿不利;父母双方协议并对子女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也准予由父方抚养。

二、子女在2周岁以上的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会同等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三、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除了孩子的意见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不能再有小孩的情况下;改变子女生活环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无其他子女的;其他特殊情况。

家理的建议是,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明确好离婚子女抚养权之后,还要对离婚子女抚养费以及探视权进行明确规定,避免之后出现争议。同时离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是以利于孩子成长,更好地保护离婚子女心理健康以及成长环境为前提的,希望父母能对子女负责,为子女创建一个更好的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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