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的负债要由谁承担!律师为您支招?

2020-10-29 17:40:00 来源:家理婚姻门户站 浏览:2333

我们曾经经手过一个案例,夫妻离婚后,妻子突然背上巨额债务,老公却人间蒸发。这世上总有一些男人,欠了债却人间蒸发,把烂摊子丢给别人也就算了,还把已经离婚的前妻也拖下水承担债务,就真的不咋地。

离婚时,除了子女的监护权,怕的就是还有「债务」问题:我需不需要替对方还债?对方的债务人会不会追讨到我的财产、房子?有些人不了解法律的规定,深怕离婚后需要背债而选择继续痛苦地留在婚姻关系中。

今天,家理律师就来告诉你离婚时双方的负债要由谁承担,让你在考量是否要离婚时能够有正确的评估方向!

1、法定财产制:婚后各自还债,但会影响财产分配

如果当事人适用的是法定财产制,依照民法第102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中仍然各自对自己的债务负责,不需要共同承担或帮忙偿还。假如其中一人替另外一人偿还债务的话,有权请求对方偿还。

举个例子,A、B是夫妻,A婚后买了一辆200万元的汽车分期付款,A自己承担分期付款债务,B不需要替A还钱。假如B愿意借钱给A来支付前半年的分期债务,即便在婚姻关系中,B仍可以要A还钱。假如在离婚时夫妻各自承担的债务还没有结清,这笔债务会影响到另一方可以分配的财产。

例如A、B是夫妻,A婚后没有收入也没有负债。假如B婚后有收入100万,没有负债,那么A可以分配到50万的财产(100÷2=50)。假如B婚后有收入100万,负债40万,那么A只能分到30万的财产((100-40)÷2=30)。

2、共同财产制:离婚后共同偿还

如果当事人适用的是共同财产制,依照民法第1034条,债务将共同承担,由双方共同偿还。除非当事人用自己的特有财产(个人专用财产、职业必需财产、指定受赠财产)偿还债务,依照民法第1038条才有补偿请求权。

例如A、B夫妻采用共同财产制,婚后买房负债1000万,这笔负债由夫妻共同偿还。假如其中200万是A用自己的特有财产偿还,这200万A才可以请B补偿给自己。

3、分别财产制:离婚后各自还债

如果当事人适用的是分别财产制,那么依照民法第1046条规定,用法定财产制的规定,夫妻各自对自己的债务负责。由于是分别财产制,离婚时各自取回财产,负债不影响他人,仍由负债者自己偿还。

就结论来看,即便夫妻没有特别讲好要用分别财产制,夫妻各自的债务仍然是各自承担,不需要替对方承担,所以你在离婚时不需要担心债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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