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进行确定房屋的价格?
离婚时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在分割后,得到房子的一方往往需要给另一方一定的折价款作为补偿,无论是均分还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分割房屋,都涉及到折价款,折价款通常是在房屋价格的基础上计算的,那么房屋的价格该如何进行确定呢?下面我们就来讲一讲。
需要明确一个问题,离婚案件中所说的房屋价格,一般是指房屋的现值,而非购房时的价格,有些当事人在确定房屋价格时,习惯性按照购房时的价格进行计算,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成立的。
接下来我们具体看一看确定房屋价格的几种方式。
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估价,这是简单,也是省力的方式,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就房屋价格协商一致,法院一般会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作为折价款的计算依据。
第二种方式是委托第三方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这是双方当事人对房屋价格无法协商一致,且争议较大时,法院经常采用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评估申请,法院确定评估机构后,由评估机构负责对相关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若双方对评估报告都没有异议,则按照报告中确定的价格进行判决。如果一方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若法院认为提出的理由成立,则会要求评估人员到场进行解释说明,若终法院认为评估结论有误,则评估公司会对评估结果进行调整,或直接重新评估。那如果双方都不提出评估申请,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跟当事人释明不申请评估的后果,提醒当事人慎重选择。如果当事人坚持不对房屋进行评估,也无法通过其他方式确定房屋价格,法院很可能只处理房屋份额,房屋维持共有状态。
此外,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想要房屋的所有权,还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及房屋价格。这个方式我们在上一节课中也有所涉及,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法院组织双方对房屋价格进行竞价,假设A终出价100万,B终出价80万,由于A出价高于B,在这种情况下,由A获得房屋所有权,并按照A终出价的100万来确定房屋价格,并给予B相应的补偿款。
本文介绍了诉讼实务中确定房屋价格常见的三种方法,分别为双方协商、委托评估公司评估以及双方竞价确定。房屋价格的确定,往往直接涉及当事人所能获得的利益大小,准确了解房屋市价及诉讼中确定房屋价格的方式,在离婚诉讼中非常必要。因此,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建议您及时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帮助您处理诉讼过程中房屋价格确定的相关问题,确保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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