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娶媳妇,送彩礼,这是很多地方结婚的传统习俗,男方给付彩礼,女方收受彩礼,大多怀着对双方婚姻的美好期盼,希望能够顺利结婚,婚后生活和谐稳定。但现实不是童话故事,王子和公主不一定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订婚后又退婚,结了婚又离婚的情况并不少见。A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她与男友相恋多年,在怀了男方的孩子后,两家便开始商量嫁娶之事,男方按照A女士家人的要求支付了6万块彩礼,本以为结婚是板上钉钉的事,没想到之后两个人因为种种原因中断了恋爱关系,A女士也去做了人流手术,后来男方以没结婚为由要求A女士返还6万彩礼,男方的请求能实现吗?结婚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呢?
在法律上,需要返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分别是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没有共同生活以及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我们分别来看一下。
种情形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某些地区的习俗,在双方订立婚约后,男方会给付彩礼,但订立婚约,只是双方愿意成为夫妻的一种表现,即使举办了婚礼,也不等于双方缔结婚姻。在我国,目前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只有一种途径,那就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彩礼,从法律上来讲,就是一种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行为,这句话什么意思呢?我们可以想一下,男方给彩礼的目的是什么?是结婚。他在给付彩礼的时候就已经自动设定了一个附加条件,那就结婚。如果双方事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相当于没有达成这个条件,男方有权撤销赠与,要求返还这笔彩礼。
第二种情况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婚后没有共同生活。近年来,闪婚闪离的情况越来越多,甚至可能出现上午结婚,下午就离婚的极端案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旧以未办理结婚登记作为返还彩礼的标准,未免过于刻板,也不符合公平的原则,所以如果双方已经领了结婚证,但并没有共同生活,法院一般也会支持返还彩礼。
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男方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那可能有人会问,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是指什么?怎么样才算生活困难呢?对此法律上的标准还是比较严格的,并非给付彩礼的一方说自己没钱就算生活困难。一般来讲,生活困难是指所拥有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低于当地低生活标准,同时要求这种困难是给付彩礼的行为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能够让给付人维持基本生活,法律一般会支持返还彩礼。
现在我们再来看一看开始所说的那个案例,首先确定的是,A女士和男友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情形,因此男方请求返还彩礼是与法有据的,但这个案例的特殊之处就在于A女士在恋爱期间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并怀孕了,而男方对此事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要求A女士全额返还彩礼,并不符合公平原则,我们认为,在实践之中,法院通常也会考虑A女士流产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及身体伤害,酌情作为确定返还数额的考量因素,适当减少返还数额,作为给女方的补偿。
以上内容主要带您了解了法律上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总的来讲,是否返还彩礼主要是以结婚登记为时间节点。若双方未结婚,法律一般支持返还彩礼;如果已经结婚了,除非存在双方没有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否则通常不能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虽说婚前给付彩礼是不少地区的传统习俗,但在尊重习俗的同时我们也应了解法律规定,有了法律的保障,才能给的放心、拿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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